江蘇省修訂版《住宅設計標準》正式發布 標準將于2021年7月1日實施
2020年12月30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修訂的地方標準《住宅設計標準》正式發布,這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針對住宅設計暴露出來的短板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國首部完成修訂的住宅設計標準。修訂后的標準重點從安全健康、全齡友好、智能智慧、應急防控等四個方面對相應的技術條款進行了再完善、再優化、再提升。
在安全健康方面,要求住宅設置新風系統或新風裝置,以提升室內空氣品質。提倡采用后排式同層排水系統,以解決衛生間返臭、滲漏、維修難等突出問題。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池(箱)設置消毒裝置,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設置水質在線監測裝置或預留安裝水質在線監測裝置條件,以確保生活用水安全。
在全齡友好方面,聚焦老人和兒童兩大群體,要求進行適老化設計和無障礙設計。在電梯設置標準中,提高擔架電梯設置要求,便于居家養老和急救救護。明確設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需要。要求住區設置兼顧不同年齡段人群的活動場地,打造全齡友好住區。
在智能智慧方面,提倡非接觸式智慧通行,新增設置智慧家居系統、智能信報箱等設施的要求,全面提升住宅數字化、信息化應用水平,為今后住宅與各種智能智慧新技術留下融合的接口。
在應急防控方面,要求利用物業管理用房或地下車庫等部位合理設計應急、防災物資用房、空間或設施,加強管井橋架防火封堵和超高層住宅防火分隔,增強住區應對災害能力。
標準共有強制性條文55條,必須嚴格執行。其中49條引用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新增的6條是在借鑒國家標準有關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涉及電梯設置、采光、隔聲、防火、消防救援等要求:新建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在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m時,必須設置電梯并滿足無障礙使用要求;臥室、書房、起居室(廳)、廚房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積比不應低于1.1/7;管道井、水泵房、風機房、電梯機房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水泵、風機、電梯電動機應采取減振、降噪措施;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墻、外窗、電梯井道口應采取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內或井道內的措施;建筑和井道內的電纜橋架等在穿越樓板、防火墻、井道墻處,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層住宅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且應符合下列規定: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于50m,不應低于24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應超過50m。避難間與避難區應設在消防登高操作場地一側;避難層(間)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并應按 5 人/ m2計算,且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0 m2;避難區的凈高不應低于2.20m;避難層(間)上下窗檻墻的高度不應低于1.20 m;避難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與住宅部分完全分隔。避難區與相鄰住宅外墻開口部位的水平間距不應小于2.00m,內轉角兩側的窗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00m。
國內知名專家對修訂后的標準給予了高度評價。中國工程院院士、深圳市建筑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總建筑師孟建民認為,江蘇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在國內率先啟動了《住宅設計標準》修編,科學破解新形勢下住宅設計、使用中的難題,具有前瞻性,在全國開了好頭,非常值得肯定。具體章節中增加了“安全健康”等章節,體現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標準將于2021年7月1日實施。屆時,必將大大提高江蘇住宅設計和建設水平,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動江蘇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